学校管理制度

永利总站15856公共机房接入校园网络管理办法

发布者:wgzx  时间:2022-03-16 09:58  浏览:

第一章 总则

公共机房用户指服务于学生的教学、实验、实训用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智慧教室等。由于公共机房接入设备数量多,访问流量大,用户流动性强的特点,为确保永利总站15856校园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的健康发展和正常运行,并为校园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接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和《永利总站15856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接入和终止服务

第一条 公共机房网络设备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接入校园网,经批准后,必须使用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分配的固定IP地址。公共机房由管理、使用单位填写《永利总站15856校园网用户接入协议书》,经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到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成为校园网用户。

第二条 用户如申请终止使用校园网,须由机房管理单位、部门出具有效证明到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备案,由管理人员注销其账户。


第三章 机房责任与管理

第三条 公共机房使用者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学校利益等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扰乱社会治安、淫秽色情等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攻击、损害公用网络设施和其他用户,否则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有权停止其网络使用权,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 公共计算机机房使用单位不得利用学校提供的网络接入资源从事网吧等商业运营活动,否则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有权停止其网络使用权,违者视具体情况给予销户处理,并在校内通报。

第五条 公共机房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进行管理,并承担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公共机房必须落实机房内部使用登记制度,配置上网日志记录服务器,保留上网日志180天以上;采用校园网实名认证上网的云机房,可通过云平台记录公共机房上网日志。

第六条 公共机房应张贴公布有关机房上网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对上机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存档,做好机房计算机有害程序防治,防范网络攻击防范发生。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有权停止网络使用。

第七条 接入公用机房必须按照网络安全法要求实施下列管理和技术措施

1.记录、跟踪网络运行状态,监测、记录网络安全事件等安全审计功能。

2.防范计算机有害程序的非法入侵和攻击破坏,防范非法和不良信息的隔离和过滤技术措施。

3.按照国家规定记录并留存用户详细上网日志,用户登录和退出时间、账号、访问的互联网地址或域名。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永利总站15856校园网用户接入协议书


附件

永利总站15856

校园网用户接入协议书

甲方:信息化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各单位、各部门。我校师生个人通过无线方式接入校园网,需线上实名认证,默认签订校园网用户接入协议书;通过办公室有线方式接入校园网由部门统一签订校园网用户接入协议书。

为了有效管理永利总站15856校园网,保证校园网的安全和可靠运行,更好地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服务,甲方和乙方特签订以下协议:

1.永利总站15856校园网的主要目的是为全校师生的教学和科研服务。乙方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有任何商业目的的活动。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的批准,乙方不得利用校园网提供的接入服务开办有商业目的的个人网站。甲方鼓励和支持有内容和技术保障的用户经过甲方和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开办与教学、科研有关的网站。但不得在网页上链接任何广告和其他含有广告链接的网页。

2.乙方所在位置的接入设备属入国有财产,乙方有义务保证接入设备的安全和完好,不能随意对其进行移动、更换和破坏。在对房间进行装修和其他可能对接入设备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的指导下,采取相关措施以保证接入设备的安全和不被损坏。在接入设备出现故障时,乙方不能擅自拆卸和维修,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否则,乙方必须承担更换接入设备的成本和维修费用。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个人消息,并保证所供信息真实、有效。甲方必须为乙方的个人信息保密,并有义务在必要时,依法向国家有关机关提供乙方的个人信息。

4.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IP地址、用户名、密码等等。由于乙方保管不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忘记有关密码后,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和有关凭证,到甲方所在地填写有关表格后,由甲方重新设置密码。甲方概不接受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提出的更改密码的申请。

5.乙方不得通过校园网浏览非法网站。提倡网络文明,乙方不得利用校园网复制、传播不文明的内容,不得对他人进行诽谤和攻击,发泄对他人的不满。乙方在受到他人诽谤和攻击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不得利用校园网进行的报复。

6.乙方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7.乙方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8.乙方不得在接入的计算机里安装任何非法及带病毒软件,乙方保证遵守相关的版权声明,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同时保证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甲方将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的链接,在乙方签订本协议以后,甲方视同乙方已经阅读有关法律法规。

9.有公共机房的单位请填写下表。

入网机房名称

入网IP配置

具体位置(房间号)










10.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签字盖章       年    

入网单位、部门负责人 签字盖章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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